果然还是去哥布林那边吧。
既然打定了主意,人也站在树上,不如来个信仰之跃!
尽管这么说,我还是小心翼翼的顺着树干下去了。
毕竟我……只有穿得像刺客嘛……
下了树,我回到镇子里通过街道前往镇子的南边,顺便和艾尔丽还有武器店的大叔打了招呼。
出了镇子大概五六百米就到了森林的边界。
离驿道很近的话,大概是碰不见哥布林的吧。
我这么想着沿着森林朝东边走去。
本来我认为离镇子才五六百米,应该不会出现很多怪物。
但是我发现我错了,要问为什么的话,我才离开驿道五十米,在一片南瓜田的附近,遭遇了一大群提姆兔子,大概五十只左右。
那是一种大概三十厘米长的兔子,要说大小之外哪里和兔子不一样的话,就是脚上的爪子明显长过普通的兔子,并且背上有着一排骨板一样的壳。
当我在思考要不要出手的时候。
“喂~那边的小帅哥~”
听到帅哥两个字,我下意识的回过头,看到南瓜田的另一头,有个大婶正在招手。
看看左右,怎么看都只有我。
还是要过去一下吧?
我以不会惊扰提姆群的速度走了过去。
“请问是在叫我吗?”
“不是叫你是叫谁啊,你也不看看自己傻站在田边。”
“……”
大婶上下打量了一下我,突然像是明白了什么一样点点头。
“小伙子是冒险者吧?”
“恩,是的,昨天刚刚在公会注册。今天想着出来练练手。”
“啊,原来不是公会派来的。今天让我家老公去公会发个任务,我还以为这么快就有人来了呢。”
“任务?”
“是啊,你看这南瓜田,是我家的。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一大群提姆,正苦恼着呢。”
“所以才去发任务么?”
“是啊,提姆这个东西啊。有食物的话生崽子可快了,三天前还没这么多呢。再这样下去,今年的南瓜全糟蹋了。而且再多起来,引来了迅豹可不好。怎么样小伙子,帮我把这些提姆赶出去吧。”
唔,既然要练手,不如帮大婶一把?
但是既然身为冒险者,而且这个事也被当做任务发布了,可不能白干。
“可以是可以,但是您看这个报酬……”
看到一谈起钱就忍不住有些低声下气的我,大婶笑了起来,从围裙里掏出两个银币直接赛到我手上。